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局对2022年12月31日以前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现将《常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以前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全文公布,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csylbzj@sina.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
联系人:顾莹
联系电话:0512-52311389
附件:《常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以前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常熟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