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征求《常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20-08-10 14:39 来源: 常熟市司法局 访问量:
【字体: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常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界人士可以将书面意见于8月17日前寄常熟市司法局(地址:常熟市新颜路99号,邮编:215500,传真:52881709。)

附件:《常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常熟市司法局

2020年8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