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熟市产创融合“十百千”平台载体建设管理办法》的编制说明

时间: 2022-10-11 16:57 来源: 常熟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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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把科创载体建设作为支持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市科技局牵头编制了《常熟市产创融合十百千平台载体建设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系统构建金字塔型科技创新平台载体体系,更大力度支持产创融合平台载体建设工程,加快推动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建设。

一、制定依据

近年来,常熟市聚力打造产创融合平台载体建设工程,以平台载体建设赋能科技创新发展,依据《常熟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常熟市政府《关于推进产创融合十百千平台载体建设工程行动计划(2022-2026)》(常办发〔202210号)以及《<关于推进产创融合十百千平台载体建设工程行动计划>2022年工作方案》(常政办发〔202266号)文件精神,通过围绕个产创融合重点领域构筑战略性产业创新基地,打造个支撑性产业创新平台,培育个高质量企业研发载体,形成常熟市级、苏州市级、省级、国家级梯度培育结构,系统打造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支撑力层层倍增的金字塔型平台载体体系。

二、编制过程

1、材料起草。管理办法的出台顺应当前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发展态势,紧扣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这一时代主题,动态监测全市平台载体运营发展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由科技局牵头起草,并参考了发改委、工信局、人社局等部门平台载体认定管理文件,草拟了管理办法初稿)》

2、意见征集。初稿完成后,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板块的意见,将部门的宝贵意见建议吸收到材料中。逐步对如何统筹平台载体资金,开展市级平台载体建设管理形成了共识。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827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思路

全市一盘棋统筹推进十百千平台载体建设工作,由市科创办牵头,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财政局等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联合开展市级平台载体的认定、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载体分类

本办法中所指的平台载体分为产业创新基地、产业创新平台和企业研发载体。其中,常熟市产业创新平台细分为创新联合体、双创孵化载体、公共服务平台三类。企业研发载体细分为企业创新中心、企业人才中心两类。

(三)认定管理

常熟市级平台载体认定工作采取平台载体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评联审形式,市科创办牵头负责,包括申报文件发布、项目征集、政策支持资金统筹兑现等,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外部专家组成联评联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建设论证和认定。

(四)绩效管理

建立以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高成长企业孵化能力、核心技术攻关能力、社会化服务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对产业创新平台库中载体分类开展绩效评价,遴选一批研发投入大、成果产出优、人才聚集多、服务成效好的予以重点支持,并给予绩效奖励。

(五)资金管理

建立十百千平台载体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统筹机制。设立平台载体建设工程资金池,由常熟市科创办和常熟市财政局共同管理,主要用于本市级以上平台载体的认定奖励和常熟市级平台载体的绩效补助,提升载体运行能效。

(六)工作流程

每年年底各主管部门梳理拟建设的平台载体项目、符合支持政策的平台载体名单和具体支持内容,提出年度工作计划报市科创办,市科创办会同市府办统筹审定年度工作计划;次年年初市科创办会商各主管部门后发布常熟市级平台载体认定申报通知和绩效评价通知。

(七)支持政策

  常熟市级平台载体优先推荐申报各部门条线的苏州市级及以上平台载体,优先享受常熟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各部门相关惠企政策优先向常熟市级平台载体倾斜,在平台载体相关的项目申报、用地审批、机构设立、人才引育、设备购置、专利申请、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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