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常熟段水上搜救奖励办法》的解读

时间: 2022-08-08 15:27 来源: 常熟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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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长江常熟段水上搜救奖励发放,衔接《江苏省水(海)上人命救助奖励办法(暂行)》,充分调动和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水上搜救,有效应对水上突发事件,提高水上搜救成功率,特制定《长江常熟段水上搜救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1年7月1日《江苏省水(海)上人命救助奖励办法(暂行)》正式实施,该办法规范了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通航水域和国家划定的由江苏省负责搜救的海域内水上搜救奖励程序。由于该办法是以省级层面制定,根据《江苏省水上人命救助奖励办法(暂行)》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各级水(海)上搜救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奖励办法或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一)《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

(二)《江苏省水(海)上人命救助奖励办法(暂行)》(苏水救〔2011〕2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17条,主要明确了长江常熟段水上搜救奖励主管部门及适用对象,确定了奖励条件和标准,规定了奖励实施程序。

(一)明确主管部门以及适用对象。常熟市水上搜救中心负责水上搜救奖励管理工作,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本《办法》适用于在长江常熟段水域内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中参与搜救行动的单位、船舶(或设施)和人员。

(二)确定奖励条件和标准。本《办法》明确了水上搜救奖励所需条件、奖励标准。搜救奖励经费由水上搜救经费列支。

(三)规定奖励实施程序。本《办法》对水上搜救奖励申请、审核、评审、公示、奖金发放等程序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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