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江苏省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系统加强常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延续常熟历史文脉,我办组织起草了《常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28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书面反馈常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52772095;邮箱:2354689230@qq.com。
常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