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组成人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7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常熟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相关审议意见。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正确认识和严肃对待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项目预算编制管理不够精细的问题。财政局在编制2026年预算时将信息化项目由数据局扎口管理,并区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维”项目。减少代编预算规模,将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融媒体专项补贴预算改由主管部门编制,督促主管部门细化资金用途,确保代编预算资金及时下达使用。
(二)关于财政资金收缴统筹不够及时的问题。财政局已向相关罚没款执收单位送达催缴通知,要求执收单位及时催缴,按月报送征收进度,截至2025年10月末,已收到罚没款13.33万元。此外,审计指出的4.59亿元结余资金计划于2025年年底调入预算内统筹使用。上述2个问题为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按计划整改中。
(三)关于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财政局已明确将按照本年度执行数的一定比例,将下一年度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至板块。海虞镇和古里镇已列支使用2024年未实际形成支出的市本级转移支付资金802.40万元,虞山街道已将结余的2024年度市本级转移支付资金144万元调入预算内统筹使用。
(四)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不细致的问题。财政局计划修订我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绩效指标设定的指导管理,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按计划整改中;已修订出台《2025年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对第三方服务的考核要求,切实提高第三方服务质量。
(五)关于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不准确的问题。财政局已督促发改委于2025年6月完成210.84万元应急物资科目调整。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市监局深入分析预算编制不合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实做细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绩效目标设置、预算执行等工作,合理确定项目年度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二)关于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教育工委和检验检测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细化决策内容,明确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权限和量化标准。名城办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重大事项报住建局党组审议。
(三)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气象局未及时支付的设备采购合同尾款14.29万元已于2025年6月支付。应急局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跟踪责任制,明确监督合同履行第一责任主体,强化履约验收职责。
(四)关于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质监站于2025年6月对已上划财政的住房基金进行账务调整。建管处于2025年8月通过常熟日报、市政府官网发布工程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公告,截至目前已有5家企业申请办理退款38.89万元,剩余无法退还资金21.94万元已于9月上缴市财政。司法局等8家单位已履行讲课费等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三、派出机构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高新区已将不需支付的市级专项资金32万元退回市财政。常福街道于2025年7月对街道半年度专项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收回当年度项目指标129.86万元,收回结余资金222.59万元,纳入预算内统筹使用。
(二)关于合同履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高新区进一步明确人才公寓免租政策的具体条件,加强政策兑付审核工作,确保政策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合同执行监控,落实专人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必要时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三)关于合同结算审核不严格的问题。常福街道已责成相关单位退还市政工程多计的检测费34.91万元;已责成相关单位退还学校外墙维修改造工程多结算的费用17.35万元,明确在后续工程款结算中抵扣抽查工程项目多结算的费用28.48万元。
(四)关于资产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高新区将已建成投用的信息系统补登记入账;建立国有资产出租定期检查机制,梳理审查已签订的出租合同条款,确保符合国资监管要求。常福街道组织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盘点工作,核实资产家底,后续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管理机构履职不规范的问题。江苏常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科园管理办”)和常熟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科公司”)重新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厘清工作职责和权力边界,调整“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
2.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政府明确要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后续做好农业项目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农科园管理办和农科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变更事项的,须严格按程序履行调整报批手续。农科公司出台了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要求项目采购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采购限制条件。
3.关于资产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农科公司已将使用率不高的农机设备调配到下属公司使用,监控和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已正常使用;重新梳理产业园已建成资产,分类核算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后续将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农科公司下属常熟市种业有限公司出台了仓储管理相关制度,明确仓库管理要求和保管员工作职责,对仓库内的种子底数进行清查核实,确保账实相符。
(二)林业保护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资规局已会同财政局将未及时下达的上级森林生态补偿资金343.20万元下达至各单位,今后将根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将资金及绩效目标分解至资金使用单位。
2.关于建设项目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海虞镇已对森林防火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系统维护,落实专人管理,确保视频监控正常使用,资规局加强对林业项目的全过程跟踪检查,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关于林业资源开发利用少规范的问题。因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尚未批复,虞山林场范围内林地统计口径不确定,待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批复后,及时开展林权不动产权证发证工作;将于每年年末在虞山文化旅游度假区网站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该问题为持续整改类问题,按计划整改中。
(三)涉企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针对项目审核管理不到位问题,科技局优化了项目评审体系,实施网评智能复核机制,在专家打分环节设置异常打分提醒预警,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二是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科技局会同财政局重新修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拨付要求。董浜镇、虞山街道已分配使用结余的46.32万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2.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针对扶持政策执行标准不统一、不明确问题,商务局建立专项资金“三级审核”流程,强化业务科室审核主体责任,统一审核标准,明确出口信用保险补贴以当年度实缴额为审核基数;建立集体决策机制,明确促消费宣传推广活动扶持标准和最高限额,确保专项资金审核的公平性和规范性。二是针对专项资金审核管理不到位问题,商务局核查超范围补助3家企业境外线下展会原因,收回多补助资金6.80万元。
(四)常熟市农贸市场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集贸市场长效管理政策落实不严的问题。市监局修订出台了《常熟市推进集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按照新政策要求,强化集贸市场日常综合管理。
2.关于升级改造奖补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不佳的问题。市监局对全市集贸市场的智慧化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落实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推进智慧化市场建设和使用,切实提高升级改造奖补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部分市场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市场明确应在收到临时摊位费、水电费后及时缴存银行。3个市场已将292.67万元摊位费等确认收入。2个市场已将538.38万元升级改造工程结转固定资产。
(五)常熟市新建城东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中水)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特许经营管理不完善的问题。水务局与中法水务协商初步整改方案,明确调整污水处理费计量方式,按合同约定调减污水处理费。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按计划整改中。
2.关于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水务局责令中法水务整改,要求加强现场管理,严把结算审核关,明确未施工多结算的费用53.11万元和因施工单位增加的费用100.16万元不列入项目总投资。
3.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水务局已将常熟市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科公司”)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1161.27万元和工程费用160.42万元纳入项目总投资,目前正牵头协调推进中法水务上述款项的付款事宜。该问题为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按计划整改中。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关于资产登记入账不及时的问题。数据局、市监局已将851.20万元信息系统资产登记入账。应急局清查盘点城市安全体验馆相关资产,结转固定资产并补提折旧。房管处进一步梳理确认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201套,已全部完成资产登记入账。民政局将老年大学二期工程项目的土地资产登记入账。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环科公司下属常熟苏新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新公司”)出台了计量管理办法,明确再生资源产品销售的计量、记录工作流程,加装监控设施,实现废金属存放区域监控全覆盖。农科公司及下属公司系统梳理所属资产,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完成30.99万元盘亏资产的报批及账务处理手续;对闲置资产修理整合后出租给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收回外单位无偿使用的农机设备,补收农机使用费6.75万元。
2.关于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和日常经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环科公司修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分级分类明确招标采购要求;修订投后管理制度,实施项目后评价工作。苏新公司出台了销售管理办法,明确产品销售政策和销售价格需报销售评议委员会审议,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农科公司下属公司出台制度,明确销售折扣审批权限,强化销售合同管理。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的问题。高新区已对8宗地块进行平整并恢复种植,后续定期跟踪耕地实际使用情况。高新区已督促各部门强化协作配合,确保生产建设项目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加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欠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已收缴到位。高新区建立水资源费征收台账,明确专人对接企业,确保水资源费按时收缴到账。高新区根据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要求,梳理区域内排水户底数、问题和任务清单,开展排水许可监督检查、管网巡查维护、水质检测等工作,及时对不符合要求的排污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关于部分资源环境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高新区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企业41家,综合治理企业100家的目标任务。完成生物质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超低排放任务。
以上是《关于常熟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仍在按计划整改中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做好问题整改跟踪督促工作,推动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审计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我们将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深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以审计整改的实效护航常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