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市级及镇级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根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苏政发〔2020〕68号)、《苏州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苏府办〔2022〕28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起草了《常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3年5月23日前将意见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联系人: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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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常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常熟市发改委
2023年4月23日
附件《常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