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常熟实际,新市民事务中心出租房屋管理科起草了《常熟市政府关于商品房屋起居室(厅)不得隔断出租居住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4日在常熟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经认真研究,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一、主要意见
《规定》条款不妥,将大幅增加来常工作人员的生活成本和经济负担,不利于常熟经济发展。
二、意见处理
出租房随意分割后按间出租,形成“群租”现象,存在治安管理及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诸多隐患,易引发不稳定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经集体研究,对上述意见不予采纳,并将采纳情况答复建议人。
下一步,新市民中心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继续推进《规定》制定工作。
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