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宣传办公室)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督查;负责拟订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抓好工作部署及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协调公务活动及机关重要活动;组织开展全局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办公网络、办公自动化各系统开发建设及运行维护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公文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制发;负责各种文电的收发、传递、交换、催办、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受权发布重大活动信息、网络静动态信息更新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意识形态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负责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依法行政、会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宣传思想文化各项工作,负责党的理论宣传教育和基层党校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宣传、网络宣传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科学研究和普及、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参与招商引资的对外宣传等;负责编史修志;负责人大、政协联络服务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商局主要职责
负责招商引资和转型升级工作,做好落户企业服务工作;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工作;制定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及其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开展招商投资信息收集、预测分析、可行性研究,拟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做好招商项目洽谈、签约和报批等组织协调工作;做好投资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制定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国际物流园日常管理和运行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综合保税区管理局)主要职责
负责经济建设发展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碧溪传统产业焕新发展;拟订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关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编制经济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和措施;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工业结构调整、企业投资方向、企业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指导企业外经、外贸工作;指导企业体制改革和资产经营工作;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和行为规范工作;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工作,指导企业技改工作;做好企业资本市场上市培育及相关对接工作;负责现有企业增资扩建,入驻项目审批及建设协调工作;做好企业供电、供水等生产生活要素的统筹协调工作;做好企业产业协作配套及相关协调工作;做好产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负责开发区汽车产业、大数据清洁能源及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工作,制定相关产业的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招商引资联动协调和推进工作,促进汽车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清洁能源基地等的建设和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负责指导、协调商会工作;负责现代服务业、商贸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领域管理工作;负责金融管理工作;承担综合保税区日常管理和运行工作;指导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
负责规划建设工作;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参与建设项目选址、环境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受理建设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核发“一书两证”;制定公用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方案;做好道路(含雨污水管)、桥梁、水、电、气、通讯、绿化、消防、人防和配套设施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及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政设施养护;督促、检查、服务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负责房屋征收、安置等实施工作,协调相关维稳和动迁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及监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监管等工作,协调配合交通运输等市职能部门做好相关业务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及管理;负责房屋租赁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农村建房的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日常工作;负责林业资源监管、湿地保护、森林防火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河道管理、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规划,农村水利、城乡生活污水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河长制、河湖两违整治、美丽河湖等相关工作;加强统筹港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结合区域现状优势,牵头完善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组织人事局(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工作;制定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工作;负责“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和群团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抓好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干部考察、选拔、聘用及调配工作;做好行政、事业及直属企业、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考核奖惩、职称评定、工资福利、辞职辞退等管理工作;编制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人才智力引进、人力资源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协调企业用工和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企业劳动保护、劳动合同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抓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指导企业规范用工;指导、协调劳动争议预防处理,协助调解仲裁劳动争议案件;负责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综合平衡财力;监督管理财务活动,管理财政票据;监督检查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监管预算内外资金、开发建设资金使用;核算土地拍卖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和相关费用;审核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指导和管理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国有(集体)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国有资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初审国有企业的新设、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和对外担保等行为,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奖惩,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行,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对国有企业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交易、资产评估管理、产权纠纷处理、清产核算等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负责收缴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接受市国资办的业务指导;根据常熟市国资委的授权做好其它工作;参与乡村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资金分配;组织对公益项目的检查;负责或协助各项涉农补贴补助政策、各项民生财政政策的落实;参与制订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运用财税政策工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负责监督、审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负责区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辖区综合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意见、规划、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依法开展区域内工矿商贸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配合上级做好区域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信息上报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区域内安全生产及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上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要求和各类专项行动;承担区域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特种设备监管等工作;组织监管实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统一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日常环境监督管理、污染防治及企业节能减排等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辖区内环境信访问题,配合做好环境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信息上报工作;开展环境创优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理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配齐配强专业监管人员,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和落实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承担化工园区化工生产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职责;承担化工园区内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依法监督化工园区内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化工园区内企业单位依法开展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化工园区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上报化工园区内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安全生产信访等;依法对化工园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化工园区内的环境监管、环境信息工作;负责上报化工园区内环境重特大污染事故、生态环境事件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调解污染纠纷,处理环保信访等;负责化工园区内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化工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化工园区应急预案;承担化工园区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园区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各项工作在经开区相关职能机构牵头下落实)
九、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
负责简化行政流程,规范行政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负责上级政府授权及授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行使相关的行政许可权;督促派驻机构所有行政许可、非许可项目进驻服务大厅窗口,并进行监督管理;扎口管理非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清理非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各项行政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审批“绿色通道”项目的联审联办;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行政服务相关发展规划并对涉及行政许可的业务实施管理;组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新市民、市民卡等各项民生业务的办理;负责指导村(社区)综合窗口便民服务业务工作;负责中介机构的监督工作;负责产权交易、机关采购的监督及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科技创新局(声谷产业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编制科技创新产业规划,制定科技创新奖励与扶持政策;制定科技创新工作计划、管理办法;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承担科技发展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企业科技项目、高企等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的引进、培养和管理;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工作计划,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和产学研合作与交流,负责公共技术平台、高校、科研院所平台、国际合作基地,以及科技人才载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苏州·中国声学创新谷”的规划、建设、投资、运行、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指导开展执法工作,负责执法案件的审核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报送备案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负责街容街貌方面的监察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基层党建、综治维稳、应急联动、隐患排查的“多网合一”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治理联动机制,整合有关信息资源和管理力量,指挥、协调、调度、监督联动单位处置社会治理事件,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行社会治理创新;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开展区域维护社会稳定的分析研判,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负责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联系协调学校、幼儿园等的日常管理;负责公共文体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体育等活动;负责旅游管理,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人口和计生、老龄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协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负责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慈善、救助、低保、低边、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的民生保障工作;负责殡葬、养老机构、地名等管理;负责残疾人工作;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社会治理、三社联动、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工作;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发展;负责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做好人民武装工作;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员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或本级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督促信访事项的处理并扎口回复;负责辖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承办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负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负责现代农业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改善农产品品质;指导粮食收购;负责畜禽防疫、检疫,实施生猪定点屠宰;负责爱国卫生和城乡环境卫生建设,开展卫生检查,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置,组织实施卫生改厕,开展大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