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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常熟市住建局
2026-02-24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6-02-24 09:31 来源: 常熟市住建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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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常住建〔2026〕9号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5年,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立足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推进住建领域法治建设。

1.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将其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属单位党支部的重点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政治自觉;二是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市住建局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进行部分更新,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结合“5·10”训廉日,各基层党组织就近就便用好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以实物、图片等观摩形式,推动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局系统党员干部累计参加300余人次。

2.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目标。精准锚定住建领域法治建设核心任务,严格对标上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住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5年市住建局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局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细化推进举措,切实保障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闭环落实。

3.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一是聚焦房产领域突出问题,紧盯房产中介违规执业、商品房质量保修缺位等群众关切领域,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深化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依法依规推行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制度,督促招标人落实综合评估法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提前公示。今年以来提前公示房建市政项目招标文件65个,进一步推动招标行为阳光化、规范化,促进了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和诚信沟通,营造公平、公正、高效的市场环境;三是通过建立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度,在不降低建设工程消防标准前提下,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事后消防审验管理。今年共办理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7件,有效提高了消防审验效率,也为服务对象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1.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依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定期推送“双公示”信息,今年以来公示行政许可数据1022条、行政处罚数据105条,通过“常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部门动态240条、政策文件74件,通过“常熟住建”政务微信发布信息348篇。主动发布住建领域各类信息;妥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畅通并密切关注各类申请渠道,本年度已受理申请214件,均按照规程程序完成答复;宣传引导信用主体积极纠正失信行为,协助5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对2家企业就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的守法诚信情况进行审核,并为其开具合规证明;二是创新信用修复服务方式。为持续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以“变被动为主动”的服务理念,把信用修复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抓手,积极指导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根据“一处罚一告知”原则,及时将信用修复告知书送达相对人,并同步告知信用修复流程、时限、标准和应提交材料等事项,为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提供便利;三是坚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现象。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职责,强化行政执法与普法宣教相结合,通过开展“开工第一课”、月末大讲堂等培训宣贯活动,以各领域日常检查、专项整治为契机,向住建领域从业人员精准普及相应法律法规;持续推进普法宣传“五进”工作,向未成年学生以及广大群众开展民法典、防震减灾、燃气安全等法治宣讲活动,并利用线上宣传载体,通过融媒体平台、“常熟住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物业管理、房产交易等法律法规知识。

2.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政策文件审查,结合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效力管理工作实际,协助局系统各业务科室(单位)梳理报送规范性文件处理意见及相关材料,完成12件规范性文件的评估论证工作;完成对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熟市住宅小区管道天然气接入“瓶改管”提升行动第二阶段方案>的通知》后评估工作,为后续持续推进“瓶改气”工作提供保障;二是落实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行局长办公会议、案审会等集体讨论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三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统一聘用法律顾问团队,实现住建局系统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其团队参谋作用,促进住建部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履职。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积极推进“综合查一次”行政执法新模式,根据《苏州市住建领域落实“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等上级文件,制发《常熟市住建领域“综合查一次”行政检查工作方案(试行)》、《常熟市建筑施工领域“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机制,明确了涉企行政监管执法任务要求;二是主动公示“常熟市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信息。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的规范性和精准性,我局梳理公示了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和依据、检查标准以及检查文书等信息,主动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增强执法工作公信力,有效规范住建领域行政检查行为;三是认真落实涉企行政检查专项巡察反映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落实‘跨领域’联合检查不到位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制发《关于常熟市住建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巡察整改暨“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的通知》以及《常熟市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机制(试行)》,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部署、优化辖区管理、完善计划编制、健全质联合检查机制、听取意见不断优化监管服务等方式推进完成整改工作;四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制定《2025年度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培训方案》,邀请住建条线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等组成专业宣讲队伍,按照方案定期开展培训活动,今年共开展了6期(12课次)培训活动;举办2025年度住建领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督促住建系统执法人员掌握基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提高法律意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素养;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发动7名在编人员参加并通过了国家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不断充实执法队伍。

4.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探索推进建筑行业纠纷化解新机制,联合法院、行业协会共同建立建筑行业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以第三方化解、调解为基础与核心,立足行业纠纷联动化解品牌建设工作,2025年调解5起合同结算纠纷,涉案金额6.24亿元,从源头上防范工程合同纠纷风险向农民工工资领域外溢,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途径、高效率的建筑行业纠纷解决渠道,促进常熟市住房建设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认真做好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确保出庭应诉率100%,2025年受办理行政诉讼起诉13件、行政复议25件,在办理过程中,积极配合复议机关、法院与当事人开展争议化解工作,通过电话沟通、现场走访等方式,尽可能提前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妥善处置信访维稳工作,全面排查本业务领域存在的涉稳风险隐患,每月底及时更新填报《涉稳风险楼盘信息报表》、《住建领域突出矛盾和信访积案问题清单》,做到重大信访矛盾风险即时掌握,底数清、情况明,对潜在问题提前介入,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化解信访矛盾。今年已受理各类信访诉求8000余件,信访答复群众满意率稳定在98%以上。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充分认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性,坚持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事务,以法治建设委员会作为部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充分发挥局主要领导在推进住建领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制度,按计划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旁听法院庭审。今年,我局组织了部分一线负责执法工作的干部职工走进常熟法院,集中旁听一起建设工程类案件庭审,通过“面对面”以案释法的方式,推进住建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局系统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等方面仍需加强制度保障,强化对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管,建立更加有效的制约监督。

二是执法队伍能力仍需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执法工作职能变化、执法力量限制、知识学习跟不上等情况下,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与履职要求仍有差距,需通过学习培训等手段持续强化。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进落实执法监督工作,对于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通过监督堵塞执法管理漏洞,强化执法薄弱环节,促进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二)进一步推进住建领域综合执法指导监督。及时对移送案件线索办理清理的落实跟踪指导,定期组织赋权乡镇开展执法培训,了解其执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做好提醒监督。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和法律风险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源头管理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针对矛盾突出领域,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实效。认真应对复议、诉讼案件工作,强化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研究落实司法建议,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示范和表率作用,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加强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方位、多层次组织开展学法讲堂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通过执法工作自查自纠、推进“综合查一次”执法新模式等途径,持续优化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率。

(五)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社会普法宣教,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精准输出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加强行业企业和广大民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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