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5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总结收官之年,我局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常熟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扣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深化财政法治建设,保障和促进财政中心工作,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依法行政履职能力
1.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
持续深化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持续压降“三公”经费和购买第三方服务,科学合理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
2.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
提升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能力。严格审核政府采购公告信息,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并督促采购人加强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审核是否存在差别歧视条款,避免不合理条件或倾向性条款,促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进一步细化采购文件编制规范。规范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设置,提高价格分和客观分比例,降低主观分比例,在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同时减少人为操控的可能性。对乡镇(街道)、开发区采购审核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统一审核标准,提高基层政府采购的规范性。
3.加强财政监管力度
强化“以查促改”,联合市监、公安、审计等部门开展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检查、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全面提升监督检查实效。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和信访举报,妥善化解矛盾,全年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3件,供应商信访举报1件。
(二)加强法治管理,提升科学决策执法水平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科学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制定4个专项资金管理文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状态台账制度和失效前提醒机制,对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提前对到期文件《常熟市市级农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评估。
2.加强合法性审查力度
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智囊团作用,严格对行政裁决、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举报答复等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共审核信访答复1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1件。
3.规范财政行政执法活动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公平公正。7名新录用人员参加并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指定媒体公开行政处罚信息3条、行政裁决信息3条、行政许可信息19条。
(三)深化学法用法,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加强预算管理普法用法
组织我市14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财政业务交流座谈,协助市委市政府制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本增效”任务清单,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组织预算信息公开线上业务布置会,进一步提升预算公开质量。基层财政部门开展“财务会审+法治宣教”双同步行动,在全面开展财务会审的过程中,同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财经法律法规解读工作。
2.多维度开展普法宣传
专题录制《午间风-法治会客厅》普法节目,介绍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进机关做好法治政策宣传工作,进企业开展“惠企面对面”财税专场政策解读会,解读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印发金融政策宣传册,进农村开展“换位跑一次”宣传农业保险政策,进网络开展代理记账告知承诺制宣传和会计工作宣传。
3.强化法治教育培训
坚持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专题学习,根据制度变化情况更新《政府采购制度文件选编》,开展采购人主体责任主题宣讲。举办国企财务人员及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班,解读税收法规政策。开展廉洁从业警示教育,组织财政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培训交流会,进一步提高常熟市代理记账机构综合管理水平和执业能力。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统筹抓好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一)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交流研讨6次,不断涵养局党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精神动力和责任担当。
(二)加强党内法规和财税法律学习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国两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贯通起来一体学习、一体领悟,同时深入学习多项法律法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三)加强案例警示教育
学习上级传达的典型案例,组织财政国资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全年共211人次参加。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向上向好发展,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财会监督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数量虽然逐年增加,但实际投身于财政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却相对有限。与此同时,重点执法机构面临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经验欠缺以及后备力量缺少实战锻炼等困境。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对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导致财会监督力度不够,执法成效未能达到理想水平。二是财政干部理论学习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财政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缺乏对法治理论体系内在逻辑、精神实质以及实践要求的系统性、深层次探究,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转化效果不显著。三是普法宣传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在宣传渠道与形式上,未能充分适应不同受众的特点与需求,导致普法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受到一定限制,普法宣传的全面性、均衡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强化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将法治教育纳入财政干部培训计划,运用专题讲座、交流座谈、知识测试等形式促进常态化学习,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继续组织“以查代训”,开展执法实战演练,为执法人员积累执法经验。针对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法律法规的专业性解读和培训,促进依法履职、依法从业。
二是聚焦重点内容,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干部的必修内容,提升财政部门法治素养,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财政工作中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聚焦财政工作热点难点,加强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的宣讲解读。
三是不断优化法治宣传教育方案。以“财政大讲堂”为平台,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推动业务骨干上台讲法谈规,引导财政干部主动宣传财会法律法规,自觉参与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发挥传统普法形式的实用性,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培训学习、旁听庭审、征文演讲等活动,灵活配合业务布置、社区服务、集中宣讲等方式增加宣传频次,组织好“财政宣传月”活动,提升行政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和受众面。
常熟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