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年度工作报告
常熟市人民政府,苏州市财政局:
2019年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坚持业务思维和法治思维相统一,坚持依宪行政与依法行政相统一,为财税体制改革、财政业务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组织部署,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1.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以上率下加快法治财政建设,做好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共同把关部门法治建设工作。
2.落实考核强化法制建设。通过工作督导、评议考核、跟踪评估等方式,查找、解决法治财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江苏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要求,将法治思维和理念渗透到日常财政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法治财政建设。根据《基层财政绩效目标考核细则》和《局机关绩效管理考核细则》,优化考核内容,突出制度落实,促进全市财政系统依法履职、依规管理。
3.落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加强财政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等,专题听取《行政公益诉讼简介及财政部门涉诉的启示》的讲座,不断提高财政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素质和能力。出台文件,编制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文化建设、重点对象普法、“法律六进”等工作,执行市级“以案释法”制度,报送财政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积极运用新媒体、微平台等,开展形象生动的法治宣传,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深化改革,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4.配合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依托上级审批系统和软件,根据权责清单重新梳理并编制好财政局“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根据实际流程变更情况,重新制作业务流程图并上传,明示业务流程。二是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提高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取消现场核查程序,减少了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三是认真完成事项梳理。按照“三级四同”的工作要求,做好“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事项的梳理和调整,增加公共服务事项2项。根据上级要求,编制并完善各事项的办事指南及流程图,对国家评估中反馈的问题进行修改,进一步规范事项设置。
5.扎实推进数据共享应用。按照要求定期、及时向市大数据局报送财政收入、行政许可等相关财政数据。支持全市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构建政务信息大数据。推进智慧财政信息平台三期建设,优化信息平台功能,实现财政数据在部门内部共享利用,提高财政信息化服务能力。
三、服务大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6.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中国常熟”门户网站公开财政信息154条,编辑13期“常熟财政”信息简报,着重做好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财政收支信息及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并为广大会计人员和单位提供综合性会计服务。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通过12345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和“中国常熟”网站回复公众咨询55次,及时答疑解惑、化解矛盾。
7.依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根据实际工作变化对目录进行调整,在制定《常熟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过程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系统同步论证工作,实现六项法定程序全程留痕。
8.做好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16年制定发布的《常熟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实施后评估,通过审查规范性文件、对比上位法、走访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完善性、规范性、绩效性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得出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指导后续工作开展。
9.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落实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制度,密切联系法律顾问,加强对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执行重大行政行为法律审查制度,规范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格式,对法律顾问参与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记录,促进痕迹化管理。
四、强化监督,持续规范行政执法
10.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推行代理记账机构网上年检。机构将所需材料上传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监管部门通过系统实时审核,在实现对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化管理的同时,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也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强审核信息的公开透明。在强化对代理记账机构的年度备案审核的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审核通过的依法具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进一步促进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
11.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抽查。今年,对我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在乡镇板块开标的项目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在乡镇板块开标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抽取,共抽取11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21个项目,其中货物类13个、服务类8个。以书面审查的方式,政府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及文件发售费、质疑处理、投诉情况”等各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针对代理机构存在的违规现象,采用集体讨论决议做出处理决定,做好政策宣传,督促被检查代理机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各项规定,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总结2019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工作成效,法治财政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深化。2020年作为“七五”普法收官之年,市财政局将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纵深发展。
常熟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