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办法
本市未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学杂费补助经费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安排依据是:
1.《关于做好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教〔2016〕167号)。
2.《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
二、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2020年度教育局未收到财政局下达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免学费专项补助资金,因此也未有相关支出。
该笔资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学生的免学杂费补助,由于我市高中在学费收取时已免收该类学生的学杂费,因此省级资金下达至学校后作为该校的事业收入弥补上缴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