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172911/2025-00090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通知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5-08-28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新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有效
常政办发〔2025〕41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新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 2025-08-29 16:43 来源: 常熟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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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新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5〕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简称《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简称《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常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经各单位上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等程序,编制形成《2025年度新增常熟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本目录明确的各承办单位根据《条例》《办法》《规定》《细则》等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各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市级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将决策论证过程、审查申报等工作纳入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公开运行系统,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论证工作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

四、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五、本目录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理由依据、拟解决的问题、解决方案、决策进度等内容,各承办单位应及时准备填报、完善相关信息。

六、市纪检监察机关、市风险评估管理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分别做好市级重大行政决策廉洁性审查、风险评估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市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对市级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24〕186号),各镇(街道)、部门应结合实际,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跟踪反馈和实施后评估。

附件:2025年度新增常熟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新增常熟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1

编制常熟市“十五五”规划纲要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制定《市政府关于公布常熟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迁建常熟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

市交通运输局

4

建设通苏嘉甬铁路常熟西站综合交通枢纽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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