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172911/2022-00011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通知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2-01-13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2〕2号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01-26 17:06 来源: 常熟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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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2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经研究,现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3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苏州市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统筹推进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保障企业有序生产,确保“防疫情、促发展”两不误,实现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根据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简称常熟稳岗惠企十条)。

一、开展迎新春送温暖活动。对外地留常职工,加强公共服务产品供给,通过“常熟工会”微信公众号平台发放2万份新年园林卡礼包,在新春期间开展“新春七天乐”普惠活动,发放5000份新春大礼包。向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赠送5000份“冬日暖心包”。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安排专项资金向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重点企业和外来职工开展重点走访慰问。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推出新春文旅惠民系列活动。春节期间,对外地留常职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规定,可凭有效证件提前预约免费参观全市A级景区、文博场馆,免费乘坐公交。开展年货节等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做好市场保供,充分体现城市温度和人文关怀,让外地留常职工感受到家的温暖。(责任单位:各板块,市总工会、市文体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商务局)

二、实施重点企业稳产奖励。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及时兑现各项涉企政策,支持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用工和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难题。对2022年一季度社会保险平均缴费人数不低于2021年四季度,且2022年一季度销售收入较2021年一季度增长的符合本市重点产业项目的重点企业,按销售收入增长部分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各板块,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

三、鼓励企业引人留人政策。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继续延续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规定对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给予一定比例返还。在春节期间,对2022年一季度社会保险平均缴费人数不低于2021年四季度,且符合本市重点产业项目的规上工业企业为安排非苏州市域户籍职工留常过节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留常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12月份吸纳首次来常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重点企业,可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来常就业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责任单位:各板块,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加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支持重点企业在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项目制培训,结合生产实际需求融入岗位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和疫情防控等培训内容。对于在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平台”学习不少于24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春节前后职工集中休息期间,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满足企业高质量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各板块,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五、强化人力资源供给保障。充分利用“就在苏州”“常熟人才就业微官网”等线上求职招聘服务平台,提供求职招聘、劳动维权、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促进供求便捷精准高效。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1000元/人、1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鼓励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12月份为我市重点企业输送外来劳动力累计达100人以上,且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来常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其中有组织开展劳动力输送的,可根据省内、外交通情况分别按照1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来常交通补贴。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赴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对接合作实效,经评估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各板块,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六、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应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支持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七、实行新市民留积分奖励。外地留职工春节期间在苏州大市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22年常熟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含积分落户、积分入医、积分入学)给予15分加分。(责任单位: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八、精准高效保障要素供给。加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全力保障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全天候稳定供应。对于春节期间因增加产能有电力增容需求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服务,节日期间欠费不停电,全力保障企业生产能力。畅通绿色通道,优先保障企业原材料、货物和防疫物资等的运输。畅通春节期间12345企业服务热线咨询投诉,及时受理企业用工、生产要素保障、疫情防控等诉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便民服务中心、供电公司)

九、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科学制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工作。要求企业做好离常、返常职工排查登记,按照管控要求对返常职工严格执行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督促企业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对人群密集场所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十、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密切关注辖区、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和场所的动态,落实应急队伍值守和应急物资,做好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各板块,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说明

1.本意见所称“外地职工”,是指非苏州大市户籍在常企业职工。“外地留常职工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具体由主管部门确定。

2.本意见涉及公共服务费用减免所称“春节期间”为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

3.本意见所称“重点企业”是指2021年产值超一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本意见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市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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