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废止《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决定
常政发〔2023〕3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常政发〔2016〕59号)文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