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琴川街道成立社区的批复
常政复〔2022〕124号
琴川街道办事处:
请示悉。为便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街道成立以下社区:
前港社区。位于琴川街道南部,区域范围:东至常昆路,西至肖泾,南至东环河,北至南三环路。社区办公地址:新沈路3号。
新的社区命名后,你街道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落实好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监督选举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到社区管理相对稳定,积极指导社区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人员配备,落实社区建设管理经费,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特此批复。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