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4-01-26 14:23 来源: 常熟市城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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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常熟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城管局根据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行政治理能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本单位相关信息,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调整等情况,户外广告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须知,以及常规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各类文件、工作总结、工作动态等内容。全年共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45条,其中部门文件34项,部门动态374条,其他信息137条。全年累计采编微信公众号推文441篇,阅读量突破40万次。持续加强与官方媒体的对接交流,全年累计在各级媒体上刊播各类新闻报道763篇(次),省级媒体89篇次,苏州级媒体402篇。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决定2011件,行政处罚决定20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理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细化、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规范接收、办理、答复、寄送、存档等工作环节。另一方面,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着力提高依法办理水平。建立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引入法律顾问,避免信息公开不作为、不规范等问题。对答复文书的合法合规性予以审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切实做到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府公信力。2023全年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2件,已全部办理完成。按申请人情况看,自然人19件,法人或其他组织3件。按办理情况看,予以公开3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9件。不存在依申请信息公开不予公开、不予处理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将政务公开列入部门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级政务公开培训班,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扎实开展。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凡需发布的信息均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信息发布的流程执行,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中国常熟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城管热线电话、便民服务中心流转、寒山闻钟论坛、政府在线咨询、部门信箱和热门网站等平台,收集并依法回复各类信访事项。全年受理省平台(包括省平台、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国务院“互联网+督查”)、“12345”工单、“寒山闻钟”、政府网在线咨询、部门信箱等1889起,办结率达100%,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五)监督保障工作

根据班子成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实行党政办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各科室按职责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在单位内部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和督促推动各政务公开业务科室(部门)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数量的同时注重质量的提升。完善联络员制度,各科室明确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编写上报。制定出台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制度建设、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依申请公开、创新创优等六个方面落实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3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2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3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员队伍信息写作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宽,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2024年,城管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改进以上问题,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舆情处理能力、信息研判能力。

二是提升公开意识。落实好政府信息工作和科室日常工作的衔接,由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修改信息考核制度细则,完善激励机制。

三是丰富内容形式。加强网上政务信息的采集和公开,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拓宽宣传互动渠道,强化媒体合作,创新宣传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在办理2023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常熟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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