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勇同志(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干部人事、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股)、秘书股。联系虞山街道、莫城街道。
周 政同志(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行政许可、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信访维稳、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负责财务工作。分管行政执法管理股、政务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协助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股)、秘书股。联系梅李镇、古里镇、支塘镇。
浦晓峰同志(党组成员、环卫指导中心主任):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科技与信息化、停车场行业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垃圾分类、绿化养护、数字城管、污染防治攻坚、宣传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突发舆情处置、双拥、人才、统战、妇联、团委、帮扶等工作。协助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组织人事股、市政管理股(数据管理股)、宣传教育股、业务指导股、监督检查股、绿化管理处。联系海虞镇、辛庄镇、沙家浜镇。
陈 军同志(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市容秩序、户外广告、行政执法、渣土运输监管、违法建设、绿化监察等工作。分管市容管理股(安全管理股)、执法大队。联系琴川街道、常福街道、尚湖镇。
归 华同志(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环境卫生、环卫重大项目建设、环卫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和消防、应急保障等工作。分管环卫处。联系经开区(碧溪街道)、高新区(东南街道)、董浜镇。
徐建东同志(一级主办):负责垃圾分类检查工作,协助负责城乡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协助分管业务指导股。
尹 柯同志(三级高级警长):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工作。协助分管市政管理股(数据管理股)。
朱明华同志(三级主办):负责工会、老干部、后勤工作。协助负责党建工作。协助分管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