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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住建局
关于征集常熟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有效
常住建〔2023〕59号

关于征集常熟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时间: 2023-04-23 13:27 来源: 常熟市住建局 访问量: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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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常熟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单位,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各有关国企,市建筑行业协会、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市混凝土协会

为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我市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企业质量管理及工程质量缺陷问题、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中的智囊团作用,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在质量技术服务、理论研究和教育培训活动中的社会参与度。经研究,决定组建常熟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库,现将组建专家库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常熟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库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行为,无不良记录;

2.专业技术专家库成员应长期从事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在质监、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中,主持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规模的工程建设项目,主持项目获县区级以上优质工程奖或个人有技术成果的优先考虑;

3.行业管理专家库成员应长期从事建筑业相关企业管理,担任企业质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职务5年及以上,任职过程中企业质量管理优秀获得过各级质量奖,或因质量管理成绩优秀得到上级部门通报表扬或行业协会推荐的优先考虑;

4.具有本专业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实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具有相应的国家执业资格;

5.熟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具有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6.专业技术类别包括房屋建筑、岩土结构、设备安装、市政设施;行业管理专家包括建筑业企业、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工程质量检测企业;

7.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国家级、省级主管部门荣誉和奖项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享受国家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院士、专家,国家或省工程质量技术标准主要起草人等,及特殊专业、特殊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个人自愿如实填写《常熟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库成员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审阅报送材料并盖章后,报送至常熟市住建局总工室。

2.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对申请入库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

3.公示入库

经审核合格的专家,公示后将颁发聘书,聘期为二年。

三、申报材料

1.《常熟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库成员申报表》(电子版一份、纸质一份);

2.申报人员的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

3.申报人员的主要工作成果汇总表。申报专业技术专家库成员须提供申报人员主持(监)过的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获奖情况(不少于5项),申报人员担任主要成员的QC成果认证;申报行业管理专家库成员须提供申报人员担任相关行业企业质量、技术负责人期间的任职情况,工作单位获得的标准化管理认证及获奖情况。

4.申报人员的论文、著作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四、动态管理

1.专家因健康状况、业务能力、个人信誉等原因不再胜任相关工作的,停止受聘;专家库按照相关管理程序定期调整、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

2.受聘专家主要为常熟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

五、其他事项

我局按照《常熟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对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并适时作调整。

请申报的专家于515日前(以邮戳或报送时间为准)将相关纸质材料邮寄或报送至常熟市住建局总工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郭晓玲;联系电话:0512-51536901

附件:1.常熟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2.常熟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库成员业绩汇总表附件1、附件2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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