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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住建局
关于施行《常熟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日常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
常住建〔2022〕53号

关于施行《常熟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日常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

时间: 2022-03-28 19:00 来源: 常熟市住建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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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行《常熟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日常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健全我市园林绿化行业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机制,根据苏州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常熟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日常检查标准(试行)》,并已通过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备案审核。该检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8日

 

 

常熟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

日常检查标准(试行)

 

为加强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管,规范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苏州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要求,制定本检查办法。

一、检查依据

1.《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号)

2.《苏州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试行)》(苏园发〔2020〕47号)

3.《关于贯彻落实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常住建规〔2018〕1号)

二、检查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工程。重点检查苏州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企业申请备案的在建工程和养护工程。

三、检查方式

参与检查的项目主要以各企业在苏州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项目库中自主申报备案的在建工程为主,并由绿化施工企业向我市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提出现场检查申请。主管部门将组织相关单位形成检查组,根据申请项目和全市绿化工程实际情况,每月抽取部分项目安排集中检查,通过检查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并结合建设单位对工程满意度,对项目进行综合考评。

四、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按照《苏州市园林绿化综合考核用表》执行。园林绿化工程综合考核适用表一至表四,园林绿化养护项目适用表五。

五、计分方式

检查项目分园林绿化工程和绿化养护项目两类,满分100分,具体计分方式如下:

(一)园林绿化工程

1.纯绿化种植工程得分计算方法(工程中园建工程少于合同总金额10%的项目按纯绿化工程计算)

纯绿化种植工程得分=【表二】×50%+【表三】×50%

2.纯园建工程得分计算方法(工程中绿化种植工程少于合同总价10%的项目按纯园建工程计算)

纯园建工程得分=【表二】×50%+【表四】×50%

3.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得分计算方法

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得分=【表二】×30%+【表三】×30%+【表四】×40%

(二)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绿化养护项目得分=【表五】×100%

(三)其他事项

1.单个企业被检查到多个项目的,按照多个项目的平均分计算。

2.未被抽到参与日常检查的企业,但在信息系统中有有效备案项目的,按照我市企业日常检查年度总体平均分计入;信息系统中没有有效备案项目的企业,日常检查部分不得分。

六、结果运用

1.日常检查得分是信用评价体系中综合考核信息的重要构成部分,检查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按满分10分折算计入信用评价综合考核模块中。

2.信用评价综合考核信息结果运用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制度执行。

 

附件:苏州市园林绿化综合考核用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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