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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人社局
2024-06-21
常人社监〔2024〕6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常熟市劳动保障A级诚信单位评定和2021-2022年度苏州市劳动保障2A级信誉单位复查工作的通知
常人社监〔2024〕6号

常人社监〔2024〕6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常熟市劳动保障A级诚信单位评定和2021-2022年度苏州市劳动保障2A级信誉单位复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6-21 10:23 来源: 常熟市人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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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苏州市本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苏人保监〔2011〕5号)要求和全年人社劳动关系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劳动保障A级诚信单位评定和苏州市劳动保障2A级信誉单位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常熟市劳动保障A级诚信单位评定工作

(一)评定对象

常熟市各类用人单位。

(二)评定标准

1、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合法、规范、完整,签订率达100%;

2、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全员参加城镇五项社会保险;

3、2023年1月1日至今,无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案件、无劳动争议仲裁败诉案件(不包括部分败诉)、无因劳资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有关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报酬的各项规定,无工资支付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件;

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没有因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引发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件;

6、生产经营正常,职工人数一般在25人以上,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按规定签订有效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7、遵守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安全生产措施到位;

8、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9、按规定主动参加并通过2023年度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

10、如实提供、填报就业补贴类申报材料,无因报送虚假材料或不如实填报导致相关资金流失被查实的情形;

11、符合《苏州市本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苏人保监〔2011〕5号)的评定基本标准。

(三)评定安排

1、申报阶段(2024年7月底前完成)。用人单位根据评定标准实行自愿申报,据实在常熟企业政务服务平台中填报《常熟市劳动保障A级诚信单位申报表》(附件1)。首次参评单位应先广泛征求本单位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并对参评情况进行内部公示。

2、审核阶段(2024年8月底前完成)。属地人社部门对照评定要求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反馈,督促其改进;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在雷博一体化平台中通过初审。劳动关系与监察科对初审单位开展复审,充分征求劳动仲裁、社保经办机构、劳动监察、信用等相关部门意见。

3、公示表彰阶段(2024年9月底前完成)

根据复审结果,初步拟定2023年度常熟市劳动保障A级诚信单位名单,通过“中国常熟”网站、“常熟人社之窗”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不良反映的公示单位或反映不成立的单位评定为2023年度常熟市劳动保障A级诚信单位,并发文公布(需要纸质文件的单位可至市人社局领取)。

二、2021-2022年度苏州市劳动保障2A级信誉单位复查工作

(一)复查对象

获得2021—2022年度苏州市劳动保障2A级信誉的单位(复评单位名单见附件2)。

(二)复查标准

按照《苏州市本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评定基本标准开展复查工作。

(三)复查安排

1、准备阶段(2024年6月底前完成)

属地人社部门通知对应单位参与复审。按照自愿原则,单位准备如下复查材料待审:

(1)《苏州市劳动保障信誉单位复查评估表》(附件3),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2、审查阶段(2024年8月底前完成)

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复查评估。对生产经营正常,经审查评估符合复查标准的,复查确认;不符合复查标准的或未按规定提交复查材料的,复查不通过。复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劳动保障信誉单位评定的重要依据。

3、公布阶段(2024年9月底前完成)

经复查确认的单位名单在苏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在公示中反映存在问题的,重新复查评估。经公示无异议的,提交苏州市人社局和信用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定与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评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评定条件,细化评定流程,明确时序进度安排。广大用人单位要积极参与诚信创建,规范用工,打造守法诚信用工环境,确保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加大活动宣传,做好服务指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在人社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评定要求和流程,动员用人单位积极参与。结合同期开展的常熟市劳动关系和谐培育指导服务活动,统筹开展,同步进行,共同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建设及和谐培育工作。

(三)严格规范审查,注重工作成效。要实事求是,遵循依法、公正原则,坚持好中选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定标准和程序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体现劳动保障信誉单位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联系单位:劳动关系与监察科

联系地址:常熟市新颜路215号1号楼610室

联系人:宗芳 朱晓明

联系电话:52710587


附件:附件1:常熟市劳动保障A级诚信单位申报表

      附件2:2021—2022年度苏州市劳动保障2A级信誉单位名单

      附件3:苏州市劳动保障信誉单位复查评估表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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