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财政局(国资办)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6-01-15 15:03 来源: 常熟市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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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和常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常熟市财政局(国资办)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常熟市财政局(国资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苏州、常熟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与财政国资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我局立足财政国资职能,精准把握公开重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全年共发布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和业务信息等3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满足社会公众个性化信息需求的重要途径,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答复率、合规率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管理规定,牵头组织全市预算单位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实现“全口径、全覆盖、无遗漏”,公开内容涵盖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等报表及编制说明,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等重点信息。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全年共发布财政政策解读4篇,针对市监、科技、农村水利、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精准传递政策内涵。依法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实现了从采购意向提前发布到合同履约验收的全链条信息公开,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平等参与权。此外,还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生态补偿(水稻田)资金分配方案等相关文件及时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常熟政府在线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策文件、通知公告、业务信息、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站会计之窗中,发布会计职称考试、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等信息以及上级部门最新会计政策,极大便利了我市会计人员及时了解会计相关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三审”制,确保公开信息高质量、无差错。加强监督考核,明确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各环节的标准与时限,完善权责清单,定期开展督查检查,落实追责问责制度,实现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新成效,但离群众期盼和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内容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财政政策解读内容通俗化、具象化程度不足;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部分资金使用绩效等信息公开不充分;三是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高,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提升公开内容质量,不断优化政策解读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可及性、可读性、实效性;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突出抓好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提升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工作队伍建设,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激励工作人员主动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在办理2025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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