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教育局内设机构和职能

时间: 2026-05-26 09:57 来源: 常熟市教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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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监督与审计室)。承担市委教育工委的日常事务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协调与兄弟县市的教育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各项标准和规范;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指导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思想理论、舆论阵地建设;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等工作。负责局管干部和机关公务员人事档案、因私出国(境)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交流、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外专外教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在市内举办的教育类国际会议、国际教育展览工作;承担局组织的因公出国(境)访问、培训、研修团组计划及派出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教育对外宣传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负责教育类社会团体管理;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统战工作,负责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在全市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中小学校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侨联、台联和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学校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监督与审计室:指导教育系统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监督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统一受理、转办和督办反映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信访投诉;负责局管学校和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织人事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管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局管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指导中小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工作;承担局管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绩效考核、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承担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指导骨干教师梯队建设,负责中小学特级教师、市级以上教学名师的推荐;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实施教师交流工作;协调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实施常熟市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工作;按权限、分工组织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工作;按权限、分工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管学校和单位的教师招聘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党建科。综合协调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拟订教育 系统党建规划和年度计划,具体落实党委管党责任制各项要求和各项党建制度;负责党建专题教育、党建工作项目、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学习培训、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内统计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基层学校和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内组织生活日常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发展规划与财务科(数据管理科):发展规划与财务科(数据管理科)职责为: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统筹优化各类教育资源贯通使用;按权限、分工负责相关学历教育机构设立的审核工作;按权限拟订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基建管理工作,承担局管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改革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收费、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政策;指导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教育收费管理等;统筹做好局管单位的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收费管理等;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统筹管理国家、省、市专项拨款、赠援款、外资款等;统筹管理教育装备、勤工俭学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学校食堂供配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统筹本部门大数据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设施设备管理;组织协调本部门数字政府项目建设推进及运行保障;负责本部门数字政府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及实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教育科(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教育科的主要职责调整为: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常规管理;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学籍管理、办学标准和评估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招生工作;负责局管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的劳动教育、民族教育、科技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课外活动。指导中小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班主任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指导、协调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相关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协调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疾病防控及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机制;指导、协调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双拥工作;配合做好征兵工作;按分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工作。

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的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市职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指导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德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的实训基地建设、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承担社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安全管理科(安全保卫科):安全管理科(安全保卫科)职责为:统筹协调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导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组织专项督查;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普及安全知识;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对剧毒和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各类学校实验室和校内(办)工厂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对校舍、学生公寓安全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承担市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指导、协调学校安全保卫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和信访投诉工作;指导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学生人身伤害责任保险工作。会同相关科室做好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保培训提升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督导科(政策法规科):按权限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协调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法治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协调各类教育的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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