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渔业科技信息专刊2023年第九期河蟹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注意事项

时间: 2023-11-03 10:05 来源: 常熟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字体:

金秋十月,伴随着本地河蟹销售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大规模养殖尾水排放也迎来了高峰期,养殖尾水中包含着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饲料残渣、排泄物、化学物质和微生物等。如果这些尾水排放未经适当处理,它们可能对周边水体和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如水体富营养化、水质污染、藻类大量繁殖以及水生生物栖息地的破坏。

2022年底全市基本完成高标准池塘改造,养殖集中区域内均配置三池两坝净化区对养殖尾水排放集中处理,在集中排水期间应根据相关规定做好以下三点措施:

一、有序排放养殖尾水,自觉维护净化区环境

河蟹起捕后,建议养殖户将塘内水体静置2-3天后逐步排放至净化区,防止集中排水导致净化区承载量过大,从而影响净化效果;净化区周边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进、排水管道通畅无堵塞,池埂周边应种植岸生植物形成生态护坡,防止水土流失导致水体污染。

二、提前进行生物处理,降低污染物排放

尾水在塘内静置期间,应及时施用生物底改净化水体,有助于分解富集有机物,加快有机氮、磷元素的转化,增加底泥通透性,减轻底质的厌氧状态。排水过程中,排水口应提前安装滤网,减少残饵等有机质进入净化区,提高净化区净化效率。

三、排水后及时晒塘翻耕,为明年生产打好基础

    池塘内排干水体后,及时通过机械、人工等方式进行晒塘翻耕,翻耕深度在20cm为宜,将底泥中的有机物充分暴露在空气中,促进分解氧化,提高底质通透性,降低未来的疾病风险,有助于提高下一年的河蟹产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