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常熟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8-05 15:40 来源: 常熟市人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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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坚持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在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示范作用,现将开展2022年常熟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常熟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导向,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能够实现滚动孵化的创新创业平台和载体。

(二)条件:

1.基地主办和运营单位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基地产权明晰,地理边界明确,租赁手续完整,符合国家相关建筑、环保、消防等规定。基地孵化运营时间须在1年以上,能确保持续提供创业孵化服务3年以上。

2.基地建设布局合理,能够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创业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公共服务场所;有相应的水、电、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用于孵化的场地不低于总面积的70%,能够开展分级孵化,入驻者可独立领取营业执照。

3.基地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有专业化的管理服务团队,建立创业导师制度,开展一站式、一窗式服务,能实现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开业指导、政策落实、融资服务、创业互助、商务配套和资源对接等服务功能。

4.基地有完善的项目入驻、管理和退出动态机制,孵化期限不超过3年,实现滚动孵化。基地内在孵创业实体数不低于基地内可容纳实体总数的50%。基地内在孵创业实体中本市户籍创业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外地户籍创业人员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外地户籍创业人员等重点扶持对象占比达40%以上。入驻创业实体能够带动一定数量的人员就业。

5.基地积极探索建设和运营的创新思路,在管理机制、孵化功能、扶持政策和服务模式等方面有创新突破,成效显著。重视创业宣传工作,积极选树创业典型,创业氛围浓厚,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二、认定流程

(一)上报拟申报基地。各板块对照基地申报要求,筛选符合认定条件的创业孵化载体,于20228月19日前提出拟申报基地名单,填写《常熟市创业孵化基地预申报表》(附件1)。常熟市创业指导中心创业服务科进行初审,确定拟申报基地名单。

(二)材料申报。通过初审的创业孵化载体按照申报要求填报申请材料,重点突出基地建设情况,及提供创业孵化和创业指导服务的举措和成果。申报材料需经各板块人社工作机构初审,并进行现场核查,于20229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创业指导中心创业服务科。

(三)市级审核。市人社部门对各板块上报的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组织基地陈述等事宜。

(四)实地考察。市人社部门根据基地陈述情况,对需走访基地进行实地考察。

(五)公示认定。市人社部门经过材料审核、基地陈述和实地考察后,确定拟认定孵化基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发文认定并授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板块要充分认识开展常熟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将其作为推动重点政策落实,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要手段,摆上创业工作的突出位置。要深入各类载体宣传申报标准、申报程序、扶持政策等内容,吸引更多的创业载体主动申报。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板块要按照基地管理办法要求,通过现场走访、查看资料、审核台帐等方式,深入了解基地情况,认真复核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本着“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对照标准,如实填写推荐意见,真正将优质的创业孵化载体推荐上来。

联系人:顾烨、左杨琼

联系电话:0512-52710355

电子邮箱:29577339@qq.com

附件:

1.常熟市创业孵化基地预申报表;

2.常熟市创业孵化基地申报提交材料;

3.常熟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

4.基地在孵创业实体清单;

5.基地在孵实体带动就业人员名册。

    附件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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