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零门槛”,轻松享落户!

时间: 2023-04-06 15:07 来源: 常熟市人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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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熟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通知,常熟市非苏州户籍人员落户登记管理新政来了!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发规字〔2023〕2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的非苏州市户籍常住人口,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在地。

(一)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含本人与配偶、直系亲属共有)在本市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宅;

(2)租住经住建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国有土地上的商品住宅。

(二)合法稳定就业,是指有合法职业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地为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目前在缴,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必缴险种)。

什么是合法稳定就业?1.职工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灵活就业人员可至人社基层平台现场“一窗式”办理就业登记和养老保险登记业务,也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智慧人社”支付宝、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理。

社保权益单查询:

根据常政发规字〔2023〕2号规定:

以所有权住宅申请落户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以租赁住房申请落户的,需提供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产证明材料、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常熟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住宅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那么如何查询打印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呢?

打开“江苏智慧人社”APP,注册登录并实名实人认证后,点击“个人权益单”-“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选择预览年份,即可查询权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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