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不能故意隐瞒第三方责任骗取医保基金

时间: 2023-04-26 13:51 来源: 常熟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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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27月,常熟市医疗保障局在开展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核查时发现了顾某一笔外伤报销记录有欺诈骗保的嫌疑。医保部门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取证,经核查,202116日,顾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他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顾某受伤住院,产生各项医药费用合计44196.96元。后交警认定双方各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经调解,对方一次性赔偿顾某2万元。5月份,顾某的女儿陈某在明知其母亲发生的是双方交通事故,并且已经获得赔偿的情况下,到医保报销窗口谎称伤情为顾某自己不慎摔伤所致,由此获取医保报销款30962.2元。而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治疗费用的一半其实应由事故对方承担,因此陈某骗取不符合外伤报销条件的医保基金共计15481.1元。

常熟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将涉案线索和物证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处理结果:

由于报销的整个过程都是陈某在处理,且陈某在申请报销时是知晓母亲顾某伤情、报销流程和报销政策的,公安机关对陈某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202212月,市检察院考虑到陈某系主动投案、并且主动退赔了骗取的款项,认为她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最后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案件移送回市医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应条款,市医保局对陈某做出了骗取金额二倍罚款30962.2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说法:

发生交通事故,在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下,如果参保人隐瞒受伤的真实原因,按照意外跌倒等自伤原因报销医保,属于涉嫌欺诈骗保。以上案情中,顾某交通事故存在负同等责任的第三方责任人,相对应的医疗费用应由第三方承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将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除此外,还将对实施骗保的人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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