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

时间: 2019-11-06 15:50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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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加强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和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打击整治医疗乱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全市医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二、检查人员

以医保局、卫健委、社保中心、卫监所相关人员为主,从市级医院中抽调部分人员参加,另外可根据需要聘请外地专家参加。

三、检查内容

定点医疗机构遵守医保管理规定、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的有关情况;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疗执业行为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情况;医疗机构的收费和费用情况;药品耗材采购和进销存情况等。

为着力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2019年度检查重点主要围绕违反诊疗常规、过度医疗、配药难、分解住院、住院难等问题开展。

四、检查形式

由各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分片分组、统一开展现场检查和专项检查。联合检查采用查阅台账资料、抽调病历、现场检查、个别访谈等形式灵活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则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常规性的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则仍由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开展。

五、检查结果

联合检查情况和存在问题定期进行全市通报。针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处理。

联合检查结果可作为卫健部门进行医疗机构及医师不良行为记分管理、评优评先的依据,也可作为医保部门在年度考核打分时的依据。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会商联合检查有关事项,通报各自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联合检查方案和实施计划。联合检查工作由市社保中心和卫健委医政科具体负责。

2.提升检查质量。联合检查小组要提前对具体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准备,突出联合检查的针对性、专业性、公平性,确保联合检查管用高效。对发现问题要加强分析,准确定性,依法依规处理。建立问题反馈机制,推动各单位及时落实整改,举一反三,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

3.强化结果运用。联合检查情况要定期形成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及时进行处理。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屡屡出现问题、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开展倒查问责,对责任单位领导进行约谈提醒。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常熟市医疗保障局        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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