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以前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文件规定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工作需要,经清理,将印发《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以前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各界人士可以将书面意见于8月15日前寄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38号,邮编:215500,联系电话:51530151,电子邮箱:fgw-fgyxyjs@mail.changshu.gov.cn)
附件:《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以前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附件: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以前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文件规定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我委对2024年12月31日以前由本部门制定的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拟对《关于认真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工作的实施意见》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关于规范公立医院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的通知》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 月 日
附件1: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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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号 |
文件标题 |
原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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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常发改〔2011〕281号 |
《关于认真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工作的实施意见》 |
2028/8/7 |
附件2: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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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号 |
文件标题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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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常价管字〔2010〕74号 |
《关于规范公立医院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的通知》 |
202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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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常发改规〔2012〕1号 |
《关于印发〈常熟市区客运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办法〉的通知》 |
202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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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常发改价〔2013〕48号 |
《关于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超起租公里运价的通知》 |
202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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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常发改价〔2017〕12号 |
《关于制定公布〈常熟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 |
202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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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常发改规字〔2023〕1号 |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以前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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