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1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香山北路9号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12-52822914
附表: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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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户主)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宅基地面积 |
建筑 面积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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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菊英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碧溪街道李村(6)黄沧浜64号 |
200 |
278.7 |
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
公告单位: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