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陈蔚(身份证号码:0329)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八仙桥东55幢301的常城国用(2000)字第03474号土地证遗失,现声明作废上述不动产权证。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现本人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向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上述不动产的权属证书。
申请人:陈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