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 2021-01-29 16:13 来源: 常熟市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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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常熟市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常熟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为重点,深入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主动公开情况。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公开民政相关工作动态、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处罚双公示等内容,并做到及时更新。同时,依托民政微信、报纸、电台等各种新闻媒体资源平台,做好政策解读等工作,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市民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度。2020年,常熟市民政局共主动公开文件113份、党务信息60条,全年在“常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动态类信息345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不断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主要涉及养老政策、社会福利政策、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婚姻信息、殡葬服务相关信息等业务领域。同时,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促进政务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提供、存档等工作环节,积极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及时按规定进行回复。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申诉案件。

3.政府信息资源化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及时修订发布《常熟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工作职能,对权力清单进行了“全目录、全流程”梳理,建立了包括名称、内容、时限、方式、依据等要素在内的公开标准模板,形成了一套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同时,对每项权力事项制作并公开公布了权责清单及办理流程图,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将办理量大的本级社会团体和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注销、变更、年检等行政事项进驻常熟市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不见面”和“见一次面”审批。另外,建立完善部门权责监管机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管理,给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在“智慧常熟”网上平台公开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实现四类行政权力事项90%不见面办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常熟市人民政府”网站是常熟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也是展示民政工作、做好民政服务的主要窗口,对提升民政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常熟市民政局按照新的权责清单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共设置了9个目录主题,分别是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福彩慈善、老龄工作、规划财务审计、机关作风建设和党群工作、其他。同时,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查询信息,常熟市民政局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按照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公开工作意见箱,设置了6个公开栏、19个查询类别。政务信息的公开,不仅增加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为群众关注民政工作提供了平台;更是促进民政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提高了办事效率。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常熟市民政局按照新《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内部考核、监督检查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对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的内容,严把审核关,做到每发布一条信息都经过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通过聘请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等形式细化监督制度,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置“在线咨询”,在“常熟民政”微信公众号设置“民互动”等栏目,开展在线答复和网上调查,倾听群众诉求、搜集社情民意,对于网民来信和建议意见,在规定时间答复办理。2020年,共受理“12345”便民热线工单172件,共收到“部门信箱”工单41件、阳光信访平台信访件1件,均按时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见表格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见表格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求情况

    见表格3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在与群众互动沟通方面:与群众交流沟通互动不足。下一步,常熟市民政局将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将紧紧围绕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我市民政工作推进情况;将拓展网上互动,激发社会参与热情,把事后主动及时公开与事前主动征求意见相结合,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在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方面: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下一步,常熟市民政局将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民政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

    3.在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时效性方面:目前,常熟市民政局在业务信息更新上有比较强的时效性和主动性,但在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等栏目的更新上尚显不足,且发布形式较为单一。下一步,常熟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所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上级和常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2020年,常熟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各镇(街道)的共同配合、努力推动下,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四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常熟市民政局按要求及时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了2020年部门预算和决算,做到了预算决算信息透明。二是推进权力清单信息公开。常熟市民政局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向全社会明确了权责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律依据等信息,方便公众了解民政权责、开展监督。三是推进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重点围绕城乡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性贫困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孤儿等民政信息,通过“常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政策、申请流程、资金使用等信息。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情况。2020年,常熟市民政局共收到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5件,涉及社区建设、社会组织、老龄工作等方面。这些建议和提案,内容翔实、贴近民生、针对性强,充分体现了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上述建议和提案,常熟市民政局依照规范程序,认真组织办理,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在“常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全文。

在今后的工作中,常熟市民政局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持续加强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不断推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效益。欢迎社会各界对常熟市民政局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表格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格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格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常熟市民政局

2021129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格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1

100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6

65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

-12

8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3

54.49万元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格二)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表格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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