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的通知

时间: 2016-02-29 09:37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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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板块科技办:
    2016年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申报确认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板块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并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和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为做好2016年度我市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组织申报与资质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4、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20%以上;
    5、拥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6、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全年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20%以上;
    7、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2%以上。
二、申报流程
    为进一步简化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报流程,所有证书到期的企业可于今年内选择适合的备案批次申请复审,符合条件的将予以颁发证书;从2016年起,证书期满1年内的企业可以申请复审,逾时企业按资质备案流程申报。
申报资质备案企业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经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人员激活后填写《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申请表》,初审通过后在线打印申请表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一并装订报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一式两份)。
申报复审的企业直接填写打印《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复审表》,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15年度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并装订报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一式两份)。
三、申报材料
    (一)新申请资质备案企业
    申请资质备案的企业根据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并按照如下顺序装订:
    1、《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
    5、企业2015年度财务年报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书、专有技术提供技术情况简介文件等);
    7、企业法人及人员情况的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二)申请复审企业
    1、《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复审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2015年度财务年报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四、申报程序
    本年度省级民营科技企业资质备案采取专家评审、公示15天、无异议报省确认备案、由省统一发证书的方式,常熟市集中受理截止日为:上半年4月4日、下半年8月26日。请各板块按2016年目标任务积极组织申报。
五、证书有效期说明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5年。
六、联系方式
    常熟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 万洪刚0512-52773859    鱼  歆0512-52709990
    地址:常熟市海虞南路85号南楼二楼网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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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9日

附件:附件1-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申请表.doc

      附件2-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复审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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