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时间: 2025-12-29 17:20 来源: 常熟市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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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常熟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常熟市实际,出台《常熟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出台背景

    2024年11月,我市出台《关于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常政办发〔2024〕82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为明确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使用、执行、绩效管理和资金使用各方职责等内容,我局结合实际出台《常熟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三、主要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政府引导、分级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对常熟市财政局、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管理职责做出明确约束,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若干政策》规定,保障《若干政策》的有序推进和执行。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以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的《苏州市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内容框架与顺序为基础,共6章,14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资金支持方向,第四章使用和执行,第五章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

   (一)关于概念定义。“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指专项用于支持《若干政策》中的项目,旨在扶持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

   (二)关于管理职责。《管理办法》规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的部门的职责,分别为市财政局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审核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等资金使用的监管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资金预算、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等资金实施阶段的职责,板块财政部门配合下达专项资金、做好项目绩效管理等配合市局的管理职责;板块服务业发展部门具体制定资金支出计划,报送资金执行情况总结等。

   (三)关于资金支持方向。《管理办法》根据《若干政策》规定,明确资金支持方向包括: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总部经济、平台经济集聚发展,推动楼宇经济加快发展,推动服务业品牌高地建设,在政策期限内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其他用于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的扶持事项。

   (四)关于使用和执行。《管理办法》按照《苏州市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具体流程、专项资金分配的方式、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以及项目就高不重复奖补的基本原则。

   (五)关于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以及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专项资金承担的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此外还明确违法骗取专项资金行为的惩处措施。

    五、施行时间及期限

   《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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