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参建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修改苏州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的通知》(苏城档〔2024〕10号)转发给你们。凡列入常熟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工程于2024年5月1日后竣工验收的,按照修改的《苏州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报送工程档案。
附件:关于修改苏州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的通知(苏城档【2024】10号)
常熟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