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5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12-52821683
序号 权利人 (户主)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高玉平 宅基地使用权 常福街道新义园35号 167.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房屋所有权 250.0平方米 成套住宅
公告单位: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