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4月19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香山北路9号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12-52822914
附表:
序号 |
权利人 (户主)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宅基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用途 |
1 |
夏丙兴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沙家浜镇唐北村(10)溪上32号 |
154 |
232.4 |
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
2 |
邬建元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沙家浜镇唐北村(10)溪上48号 |
200 |
280 |
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
3 |
常云生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沙家浜镇唐北村(10)溪上75号 |
200 |
280 |
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
4 |
毛正华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沙家浜镇唐北村(13)八字桥94号 |
200 |
280 |
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
5 |
罗宗平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沙家浜镇唐北村(3)花园新区三区54号 |
196.8 |
280 |
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
6 |
杨德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沙家浜镇唐北村(14)中段新村5号 |
200 |
280 |
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
公告单位: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