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以下不动产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0月14日之前)将异议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以下“常熟市宅基地使用审批表”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香山北路9号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512-52822914
附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权利人 (户主)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宅基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用途 |
1 |
陶志中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海虞镇东泾村(13)沿东泾84号 |
180.72 |
280 |
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
2 |
朱国清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海虞镇东泾村(7)朱家宅基14号 |
200 |
280 |
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
3 |
杨育才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海虞镇东泾村(4)丁家村3号 |
171.81 |
280 |
农村宅基地 成套住宅 |
常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