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间风——法治会客厅】市司法局为您普法

时间: 2023-04-23 11:10 来源: 常熟市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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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和您一起来说法,2023年第11期《午间风——法治会客厅》如约而至。本周即将迎来“4.8”司法日,本期节目,市司法局上线为您普法。

一、“4·8”司法日的由来及司法局的职能

4.8谐音“司法”。4月8日,是江苏省司法厅确定的“司法日”,每年司法日前后,各地司法行政机关都会联动开展12348主题服务和推介活动。

司法行政职能聚焦“一个统筹、四大职能”。

一个统筹:一个统筹就是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四大职能:行政立法职能,主要负责各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及相关的协调、审查、解释工作,同时也承担上级立法文件的民意征集工作。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协调监督全市各类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并且牵头推进镇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刑罚执行职能,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配合刑罚执行,主要是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负责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公证和司法鉴定仲裁管理,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等工作。

二、什么是公共法律服务?

《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规定公共法律服务是指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法律服务需求而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设施、服务产品、服务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政府提供、社会参与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以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同时,明确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八个方面的具体范围,并规定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免费向社会提供。

三、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法律援助有各种形式,包括法律咨询、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诉讼和劳动仲裁代理以及刑事辩护等。 

这里重点介绍一下申请类法律援助的主要范围。法律援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三)请求发给抚恤金;(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目前办理最多类别的公证业务是什么?流程是怎么样的?

目前市公证处办理基数最大的民生公益类公证共有两类,分别为:遗嘱公证与继承公证。

遗嘱公证:公证员依据法律规定审查遗嘱的合法性,审查通过后予以确认并公证。通过办理遗嘱公证,立遗嘱人可以有效降低遗嘱无效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经公证的遗嘱能直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因此在证明遗嘱真实性层面,公证遗嘱依然享有独特的优势。

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时,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者主要财产地公证处办理,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将依法履行核实程序。如发现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其他继承人情况,将施行失信惩戒措施。办理继承公证时,要求所有继承人对遗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亲自到公证处进行笔录确认、摄像等流程,确定真实意思表示,继承人因在外地工作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在本人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五、“八五”普法以来,常熟市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有何创新举措? 

承接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头雁工程”的国家级试点项目。积极创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败诉学法和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三项工作机制,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实行“村规民约履约评议制度”,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助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打造“一镇一品”法治文化特色品牌,深度融合地方文化与法治文化。

创新打造线上线下普法阵地。线上,推广“常熟·普法”抖音号,实现新媒体赋能推动普法工作的新发展。线下,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支塘镇蒋巷村打造常熟市法治乡村实训教育基地,为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等群体的法治素养提升提供一处绝佳的实践阵地。

紧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打造。在全省首发《法治型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指引》,聚焦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法治建设、法律问题解决、法律服务需求三大问题列明26条具体措施,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法治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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