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常熟市湿地保护规划(2017~2030)》的批复
常政复〔2017〕117号
市农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要求批复〈常熟市湿地保护规划(2017~2030)〉》(常农委〔2017〕1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熟市湿地保护规划(2017~2030)》(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导思想正确、目标定位准确、指标体系健全、规划重点突出、保障措施有力,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可作为我市推进湿地管理与保护的重要依据。
二、《规划》批准后,你委要与市相关部门和板块紧密衔接、密切合作,按照《规划》的要求,围绕加强湿地保护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实施考核评估,确保《规划》的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全力促进湿地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的有效保护和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