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常熟市梅李镇中心镇区的开发建设,积极对接近期开发建设项目,合理指导发展环境变化下中心镇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常熟市梅李镇中心镇区(ML2)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6年12月)》。目前,该规划已完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该规划进行批前公示。
本次规划公示期为30天,自2026年10月23日起至2026年11月21日止。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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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范围
本次详规调整涉及320581002-04、320581002-05、320581002-06和320581002-08四个街区,用地面积656.38公顷。
二、调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调整的必要性
(1)稳定存量工业载体,夯实镇域产业基础
规划区内多处现状工业地块与原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不相匹配,本次对相关地块用地性质予以优化调整,保留现状产业空间,促进存量工业提质增效。
(2)统筹公共服务与生态空间,保障配套落地
原文化活动中心选址现状为工业,实施难度较大,本次将文化用地选址迁移,落实文化设施;局部调出公园绿地的同时,在其他区域增补公园绿地实现总量平衡,守住生态底线。
(3)适配重点项目落地,优化城镇功能布局
结合商业、商住项目建设需求,优化部分地块用地性质,完善片区居住、商业复合功能,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匹配城镇建设实际发展诉求。
2、调整的可行性
(1)用地现状基础支撑调整方案
本次拟调整工业地块现状均已建成工业,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符合地块现实建设情况;文化设施新选址、新增绿地、商住及商业地块均具备用地实施条件,不存在重大建设制约因素。
(2)指标总体平衡,符合管控逻辑
本次调整采取“腾挪置换”思路:调出绿地同步异地补绿,实现绿地总量平衡;文化用地空间位置迁移,保障公共文化设施不减少;用地性质局部优化,各类用地指标总体可控,不突破区域规划管控底线。
(3)契合城镇发展诉求,具备实施可操作性
本次调整立足镇域产业保稳、公共服务落地、重点项目推进的现实需求,优化用地布局。兼顾产业、生态、公共服务、居住商业等需求,具备后续落地实施条件。
综上,此次调整优化了用地布局,为后期项目实施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指导,调整是十分必要且切实可行的,对梅李镇中心镇区后续的建设工作提供了法定依据,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规划调整内容
1、梅西路以北、乐善路以西两块用地现状为工业用地,上一轮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为留白用地(16)。本次规划调整将上述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100101),延续现有产业功能。
2、梅西路以南、师德河以东沿常浒河地块,现状为工业用地,上一轮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1401)。本次规划调整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100101),保留现状工业空间,并沿常浒河设置10米防护绿带;
3、梅北路以东、将军路以北地块,现状为工业用地,原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0803),为规划的文化活动中心。本次规划调整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100101),保留现状工业空间;
4、将梅北路以东、将军路以南的原部分公园绿地(1401)调整为文化用地(0803),以落实文化活动中心选址迁移;
5、将盐铁塘以东、将军路以北的原部分一类居住用地(070101)调整为公园绿地(1401);
6、将通港路南侧、江夏路以西的原部分二类居住用地(070102)调整为商业用地(0901),并于地块内设置一条弹性道路;
7、将天字南路以东、人民路以北的原部分一类居住用地(070101)调整为公园绿地(1401);
8、将梅南路以东、月河路以北的原部分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0901/0902)调整为商住用地(0709)。
附图:1、区域位置图
2、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3、调整前后对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