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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住建局
关于印发《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全覆盖行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

关于印发《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全覆盖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4-03-14 09:33 来源: 常熟市住建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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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全覆盖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供电公司、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现将《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全覆盖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熟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全覆盖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苏州市有关工作部署,根据苏州市委办专项任务交办单〔2024〕第16号要求和2月19日苏州燃气专班会议精神,现就加快实现我市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全覆盖,制订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行动起止时间:2024年2月至2024年12月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行动,加快实现全市室内餐饮商户(含小餐饮场所)、工贸企业(食堂)、洗浴住宿、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养老服务机构、星级酒店及备案民宿、医疗卫生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全面完成瓶装液化气用户“瓶改管”“瓶改电”全覆盖。

三、责任分工

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协调推进全市高后果区域和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行动,调度汇总情况、分析研判形势,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板块、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

市商务局:督促指导推进全市商业综合体和餐饮商户“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市应急局:督促指导推进全市工贸企业(食堂)“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机制办:督促指导推进全市小餐饮场所(100座以下)“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市公安局:督促指导推进全市洗浴住宿(接待旅客过夜)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市教育局:督促指导推进全市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瓶改管”“瓶改电”工作,联系常熟理工学院掌握“瓶改”工作进度。

市民宗局:督促指导推进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市民政局:督促指导推进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市文体旅局:督促指导推进全市星级酒店、备案民宿“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市卫健委:督促指导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督促指导推进全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按照职责对新增的餐饮场所实行营业执照线下申领前置告知,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职推进“瓶改管”“瓶改电”工作落实。

各板块: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实施辖区内“瓶改管”“瓶改电”行动,负责督促商业用户食堂瓶改工作,督促板块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带头完成瓶改。

市供电公司:负责配合推进全市“瓶改电”工作。

市天然气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负责配合推进经营区域内“瓶改管”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一)发动宣传阶段(2024年2月至2024年3月底)。部署启动全面开展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各相关部门指导各属地政府进一步梳理各类重点场所用户底数,分别明确两个月内、6月底、12月底能完成“瓶改”的数量及2024年不具备“瓶改”条件的数量和清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部门,对瓶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快速推进阶段(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各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板块集中推进重点场所瓶改全覆盖工作,倒排工作计划,建立瓶改用户清单,做到一户一档,有序推进,4月底前率先完成瓶改一批,6月底前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底)。各相关部门和各板块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推进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工作策略,针对瓶改难度较大的用户,综合施策,联合开展集中攻坚,确保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重点场所瓶改全覆盖。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底)。认真总结瓶改工作经验做法,健全瓶改长效机制,打击违规用气、违规供气等行为,巩固瓶改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板块、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消除公共安全风险点的民生实事,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深入抓,建立落实到岗、明确到人的工作责任制,倒排时限进度,挂图作战,确保“瓶改管”“瓶改电”工作顺利完成。此次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全覆盖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2024年度各板块高质量发展考核。

(二)强化分类施策。针对管道覆盖范围以外的用户,各板块要结合天然气管道滚动扩面计划,加快管道接入,扩大管道覆盖面,尽快实施改管;针对不具备管道接入条件或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加速推进改电工作;对于“瓶改”意愿较低的用户,各有关部门和板块应联合开展集中攻坚。

(三)全面宣传引导。各板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城镇燃气安全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营造燃气安全宣传浓厚氛围,逐户发动,保障顺利完成工作目标。

(四)落实信息报送。专办每周调度瓶改工作进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通报推进情况。请各板块于每周四下班前将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全覆盖行动统计表(附件1)和每周完成瓶改用户清单,敲章报送至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五)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各板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调研,梳理推进过程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同时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借鉴。瓶改行动后,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行业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落实日常管理要求。对于新增用户特别是餐饮等重要场所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实行前置告知,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

请各板块、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消防安全机制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文体旅局、市卫健委、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于3月15日前报送本次“瓶改管”“瓶改电”全覆盖行动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及电话(附件2)。

联系人:唐张超,电话:52712993,邮箱:csrqb2021@163.com。

附件:1.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全覆盖行动统计表附件1

2.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全覆盖行动联系人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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