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常熟市夏熟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6-09-09 14:37 来源: 常熟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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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6〕59号苏农计〔2026〕24号)、《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科〔2026〕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常熟市夏熟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对全市范围内麦秸秆、油菜秸秆进行秸秆机械化还田(犁耕深翻)、秸秆收储和多种形式利用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进行补助。

回收利用备案主体为常熟市范围内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具备秸秆回收利用等设施设备及场地。

二、补贴标准

夏熟小麦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标准15元/亩、夏熟油菜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标准15元/亩;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补助50元/亩。

对本市范围内在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的回收利用主体,根据回收利用面积,给予100元/亩的补助,且单个主体每年补贴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流程

1.工作布置: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对村(社区)部署本年度夏熟秸秆机械化还田(犁耕深翻)、秸秆收储和多种形式利用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申报、核实,回收利用主体备案等工作。

2.建立补贴清册:各村(社区)开展登记造册、汇总等工作,将《2026年常熟市夏熟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清册》《2026年常熟市夏熟秸秆生态化犁耕深翻补贴清册》报所在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核实。

3.公开公示:各村(社区)将加盖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的《2026年常熟市夏熟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清册》《2026年常熟市夏熟秸秆生态化犁耕深翻补贴清册》《2026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犁耕深翻)作业补助村级(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申报确认统计专用表》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汇总上报: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汇总公示情况,并于10月14日前将附件表格及公示照片等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同时报所在镇(街道)纪检部门备案。

5.市级汇总、审定并发放补贴:市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并会同市财政局于10月31日前将2026年度常熟市夏熟秸秆机械化还田(犁耕深翻)等秸秆综合利用补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农户(单位)。

四、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补贴规定。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补贴范围、对象及依据,核实补贴对象应享受的补贴面积,对不在补贴范围内的予以剔除。要规范公示信息,张榜公示的清册、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申报确认统计专用表应加盖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公章,并在村务公开栏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补贴资金必须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统一注明“秸秆还田”“犁耕深翻”“秸秆综合利用”等字样;应发放给村集体农场等单位的补贴资金必须直接发放到对公账户。要重点对土地流转和村组集体土地承包的协议进行规范,明确补贴受益方。

2.强化档案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补贴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对涉及补贴面积变化、补贴对象变更及“一卡通”信息更改等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询,确保台账数据与系统数据一致。

3.加强政策宣传。补贴工作涉及面广,补贴范围及补贴对象等政策较为复杂,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专门组织村(社区)干部进行政策培训,确保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执行不走样。

联系人:常熟市农业农村局,王逸飞,52883446;

        常熟市财政局,谢沛哲,52892371。

附件

常熟市农业农村局 常熟市财政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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