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对象
面向生育三个以内子女的夫妻。
二、办理方式
可选择夫妻一方户籍地或居住地的村(社区)或便民服务中心由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非户籍人口提供居住证),填写生育登记表,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当场办理。也可通过网上办理渠道(在苏服办APP中的婚育养老、生育登记模块上传对应材料进行申请),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