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常熟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2〕8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经评估,《常熟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17〕123号)需在原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现将有效期延至2027年7月1日,特此通知。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