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2〕6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常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经相关部门初审、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市委第31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编制形成《2022年度常熟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办单位认真起草决策草案,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单位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系统同步论证工作,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平台运行,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论证工作规范运行。
三、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论证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稳评办)、市司法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市级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廉洁性审查、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五、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由决策承办部门征求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并报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提请市政府对决策目录调整后进行公布。
六、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
附件:2022年度常熟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度常熟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黄山路贯通工程 |
市交通运输局 |
2 |
编制《常熟市水域保护规划》 |
市水务局 |
3 |
烈士陵园整体修缮项目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4 |
编制《常熟市国家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新址)》 |
市气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