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古里镇设立和调整社区的批复
常政复〔2024〕169号
古里镇人民政府:
请示悉。为便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镇设立和调整以下社区:
一、社区设立
铁琴社区。位于古里镇中心镇区,区域范围:东至琵琶泾,西至金湖路,南至青墩塘,北至虞东路(不含双港村、双港社区管辖区域)。社区办公地址:元通路40号。
二、社区范围调整
金湖社区。位于古里镇中心镇区,常政复〔2014〕18号文批准命名,常政复〔2017〕76号文曾调整。原区域范围:东至小河,西至规划道路,南至文学街,北至虞东路。社区办公地址:金域蓝湾一区社区用房。
现调整区域范围:东至金湖路,西至新开环河,南至青墩塘,北至虞东路(不含新桥村、吴庄村管辖区域)。社区办公地址:文学街666号。
社区设立、调整后,你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落实好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监督选举组建、调整完善相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社区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人员配备,落实社区建设管理经费,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此复。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