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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市政府关于《常熟市梅李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3年)》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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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172911/2023-00126 | ||
信息分类 | 市政府文件 建设规划 批复 | ||
关 键 词 | 时 效 | ||
发布机构 | 常熟市人民政府 | 文件编号 | 常政复〔2023〕153号 |
生成日期 | 2023-10-26 | 公开日期 | 2023-11-03 |
内容概述 | |||
公开内容 |
市政府关于《常熟市梅李镇中心镇区控制性
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3年)》的批复
常政复〔2023〕153号
梅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常熟市梅李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3年)>的请示》(梅政〔2023〕2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熟市梅李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3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同意《规划》确定的调整范围。本次调整的范围涉及原规划的2个基本控制单元,即为原规划的ML-01和ML-04基本控制单元,用地面积为337.03 公顷。
三、同意《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化与广场用地及其他相关控制指标等规划内容的调整。
四、严格实施本次《规划》。本次《规划》未涉及的内容均应参照《常熟市梅李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后经市政府批准的历年规划修改成果。《常熟市梅李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该规划历年修改成果是片区城乡建设、发展和管理的依据。请你镇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根据《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高效配置城市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为建设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如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