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古里镇1宗(商业、集宿用地)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常政复〔2021〕263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古里镇1宗(商业、集宿用地)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常资规〔2021〕3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上报的关于古里镇1宗(商业、集宿用地)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请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此复。
附件:古里镇1宗(商业、集宿用地)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古里镇1宗(商业、集宿用地)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地块 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年) |
建议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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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亩)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地块一 |
古里镇三泾河以东、康博西路以北 |
6192 |
9.288 |
商业、住宅(租赁集宿用房)用地 |
1.8-2.1 |
≤45% |
≥15% |
商业:40 集宿:50 |
824.7043 |
250 |
50 |
产业准入要求:为解决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八产业园企业职工住宿等需求,建设含商业等配套的集中宿舍区。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经征询环保部门意见,项目选址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集体净收益分配方式:古里镇镇级40%,古里镇康博村村级60%。
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本地块竞买人应符合《常熟市职工集宿用房建设指导意见》(常政办发[2018]116号)规定:建设主体由国资或集体投资为主,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建设,严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如有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则必须由国资或集体控股,且投资建设方具备后续项目运营管理能力。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及常熟市信用办等《居住房屋出租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常信用办[2018]1号)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被认定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人员参加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三、出让地块说明事项:
本次出让的地块,需作特别说明,具体如下:
(1)不得分割销售或分割转让。(2)该地块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单位按照《苏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试行)》(苏住建设[2021]10号)要求执行。(3)该地块内集宿建筑应按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造。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造。(4)该地块如需设置景观照明,建设单位应将方案报属地政府审查。(5)本地块内应设置配套商业,建筑面积3500-5500平方米。(6)本地块住宅部分为专项用于建设限价限租赁对象的集宿用房,土地用途为住宅(集宿用房)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地块上租赁集宿用房建成后,租赁对象由古里镇人民政府审定,租赁方式为开发建筑面积整体出租,租赁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住建局及古里镇人民政府确定;租赁集宿租赁对象必须为企业,且每期租赁年限不得超过5年,作为外来员工集宿楼使用,投入并使用后,由古里镇人民政府指定管理团队进行运营管理。(7)本地块不得设置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
四、地块出让金付款、交地及开竣工时间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出让金 付款时间 |
土地交付 时间 |
交付 条件 |
项目开工 时间 |
项目竣工时间 |
地块一 |
古里镇三泾河以东、康博西路以北 |
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 |
土地出让金付清后3个工作日内 |
净地 |
交地之日起1年内 |
开工后 3年内 |
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竞价时间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将于本方案批准后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方式:江苏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江苏省土地市场网、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常熟日报上同步发布。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公告时间不少于20天,申请报名及自由报价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及挂牌时间不少于30天。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六、其他事项
该地块由常熟市古里镇康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入市主体,委托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入市交易。